内容简介
《民法总则论》著者自任职于“最高法院”(一九五五)后,有缘在司法官训练所、台大、政大、东吴、辅仁、 中国 文化 等大学讲授民事诉讼法(一九五六迄今),以“最高法院”民庭代表资格,参与民法总则之修正(一九七四。一九七九),受司法官训练所聘为民法物权讲座(一九六四——一九七九)。对此三门 法学 ,长期历久钻研,兼顾 理论 与实务,将 思考 及经验,撰著成书,深入浅出,易读易懂。惟两岸法制不同, 文字 表达方式,亦有出入。读者如能备有 台湾 版之六法全书(各种 法律 条文)及法学辞典,则更易了解。著者生平事迹,曾经同班同学中国 社会 科学 院法学研究所终身教授谢怀拭先生于一九九九年以寿辰贺辞方式简介(附后),请读者参阅,不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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