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条例旨在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规定船舶及其作业活动需符合技术规范,建立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并明确污染物排放、接收和处理要求,以及事故应急处置和法律责任。
条例旨在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规定船舶及其作业活动需符合技术规范,建立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并明确污染物排放、接收和处理要求,以及事故应急处置和法律责任。
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 (2007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8号公布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污染源普查,保障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污染源普查的任务是,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
(2007年7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0号发布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依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民用核安全设备的监督管理,保证民用核设施的安全运行,预防核事故,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保护环境,促进核能事业的顺利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2009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1号公布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
(2005年9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公布 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的监督管理,促进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应用,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
本文介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旨在规范排污行为,保护环境。条例明确了排污许可制度,对排污单位实施分类管理,强化监管,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旨在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法律明确了水土保持的方针、规划、预防、治理、监测和监督等方面的规定,并对违法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
(1992年2月2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领海的主权和对毗连区的管制权,维护国家安全和海洋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为邻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领土和内水的一带海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陆地领土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旨在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煤炭行业发展。法规定煤炭资源属国家所有,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强调煤矿安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鼓励科技进步和多种经营。
(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专属经济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区域,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延至二百海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陆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以外依本国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